招生热线:4001 888 119

全国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清大东方服务号
    新闻中心
    操作员手账 | 避难层
    一、避难层定义及分类 避难层是指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 避难层可分为敞开式、半敞开式、封闭式三种类型。  二、避难层的设置要求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14条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应设置避难层,且第一个避难层的楼面至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7.1.15条规定,避难层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区的净面积应满足该避难层与上一避难层之间所有楼层的全部使用人数避难的要求。(2)除可布置设备用房外,避难层不应用于其他用途。设置在避难层内的可燃液体管道、可燃或助燃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及其他公共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及其他公共区分隔。设备管道区、管道井和设备间与避难区或疏散走道连通时,应设置防火隔间,防火隔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3)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灭火器、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4)在避难层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的出口处,均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标示避难层和楼层位置的灯光指示标识。(5)避难区应采取防止火灾烟气进入或积聚的措施,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6)避难区应至少有一边水平投影位于同一侧的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范围内。
    2024-02-20
    28817
    一消考点 | 防烟系统知识合集
    一、什么是防烟系统通过采用自然通风方式,防止火灾烟气在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内积聚,或通过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阻止火灾烟气侵入楼梯间、前室、避难层(间)等空间的系统,防烟系统分为自然通风系统和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二、布置具体位置及送风口的形式1.一般布置在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三合一前室、避难层(间);2.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场所,楼梯间应设置常开风口,前室应设置常闭风口。 三、什么时候用自然通风系统,什么时候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1.针对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解读:公共建筑、工业建筑>50m,住宅建筑>100m,不管满足不满足自然通风,都是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没有特殊! 2.针对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需要分下面情况了,我们一一讲解:(1)楼梯间,前室都满足自然通风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除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外)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就可以认为满足自然通风?①楼梯间: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②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 ㎡,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③避难层(间):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避难层(间)应设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其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避难层(间)地面面积的2%,且每个朝向的面积不应小于2.0㎡。(2)楼梯间、前室都不满足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合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系统。(3)楼梯间可不设防烟系统的情况(前室自然通风需要大口或几个窗户)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①采用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②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 ,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4)楼梯间设置自然通风系统(前室设风帘)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5)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前室一个门可不设防烟系统)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6)针对有裙房的规定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的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地下部分防烟系统的规定(1)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2)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3)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楼梯间的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其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当受建筑条件限制,且地下部分为汽车库或设备用房时,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注: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4.总结:高度具体情况楼梯间前室>50米的公建、工业>100米的住宅    ——机械机械≤50米的公建、工业≤100米的住宅都满足自然通风自然自然都不满足自然通风机械机械三种特殊情况可不设自然通风(开大口或几个窗)自然机械(风帘)机械可不设(一个门)地下部分不与地上共用封闭楼梯间且仅为一层楼梯间可不设,首层开窗或门≥1.2㎡汽车库或设备用房与地上共用楼梯间楼梯间可共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2024-02-01
    25028
    操作员手账 | 哪些建筑或场所应该设置排烟系统呢?
    排烟系统主要有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两种形式。排烟系统采用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的方式,将房间、走道等空间的火灾烟气排至建筑物外。那么哪些建筑或场所应该设置排烟系统呢?我们一起来学习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的规定。 国家标准《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2.2条规定,除不适合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火灾发展缓慢的场所可不设置排烟设施外,工业与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采取排烟等烟气控制措施:1建筑面积大于3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生产场所;3除高温生产工艺的丁类厂房外,其他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丁类生产场所;4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丁类生产场所;5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丙类库房;6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地上第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其他楼层且房间总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7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房间;8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房间;9中庭;10建筑高度大于32m的厂房或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或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民用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2.3条规定,除敞开式汽车库、地下一层中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汽车库、地下一层中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修车库可不设置排烟设施外,其他汽车库、修车库应设置排烟设施。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2.4条规定,通行机动车的一、二、三类城市交通隧道内应设置排烟设施。 《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8.2.5条规定,建筑中下列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且无可开启外窗的房间或区域应设置排烟设施:1建筑面积大于50㎡的房间;2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总建筑面积大于200㎡的区域。
    2024-01-31
    26892
    其他栏目
    Copyright © 1996 - 2025 清大东方消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5110086号-2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9330号
    联系电话
    4001-888-119
    微信公众号
    清大东方新视角
    消防课堂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消防学校


        离您最近的校区: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888-119